试验方法适用性见表15。
表15 环境温度下紧固件试验方法适用性
紧固件代号 | 性能和试验方法 | |||||
螺栓、螺钉和螺柱a,b | 螺母 | |||||
最小 抗拉强度c Rmf | 紧固件实物规定塑性延伸率为0.2%时的应力Rpf | 断后伸长率 A | 硬度 | 保证载荷 | 硬度 | |
拉力试验 9.1 | 硬度试验 9.2 | 保证载荷试验 9.3 | 硬度试验 9.4 | |||
SD、SB、718 | d ≥ 3 mm | 适用 | 适用 | 适用 | ||
CH0、CH1、CH2、V、VH、VW | d ≥ 3 mm | 适用 | 适用 | 适用 | ||
a 全螺纹螺柱 lt ≥ 3.5d 。 |
按本部分生产的紧固件,当按8.1和第9章规定的适用性试验测试时,应符合第6章和第7章规定的所有适用要求。
本部分不要求制造者对每一制造批次都实施试验。但制造者有责任选择合适的方法,如过程控制或最终检查,以确保每一制造批均符合所有规定的要求。更多的信息见GB/T 90.3。
如有争议,应按8.1和第9章规定的试验方法。
如果符合第6章和第7章规定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要求,供方可选择自己的方法来控制和/或检验紧固件(对制造者的定期评估、校核制造者提供的测试结果、紧固件实物检测等)。
如有争议,应按8.1和第9章规定的试验方法。
需方可按第9章规定的试验方法来控制和/或检验交付的紧固件。
如有争议,应按8.1和第9章规定的试验方法。
当需方要求供应商的测试结果时,应该在订购时达成一致。试验报告应按照GB/T 39310的规定编制,试验报告的类型(F2.2、F3.1或F3.2)和任何附加的或特定的测试也应由需方规定,并在订购时达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