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在环境温度为 10 ℃ ~35 ℃ 条件下进行试验时,由碳钢或合金钢制造的粗牙螺纹和细牙螺纹的螺母机械和物理性能。
在该环境温度范围内,符合本部分技术要求的螺母,在较高或较低温度下,有可能达不到规定的机械和物理性能。
注 1 : 按本部分生产的螺母适用的使用温度为 -50 ℃ ~+150 ℃。当使用温度超过 -50 ℃ ~+150 ℃,甚至高达+300 ℃ 时,使用者应当咨询有经验的紧固件材料专家。
注 2 : 对低温和高温用钢的选择与应用实例,可参考 EN 10269、 ASTM F2281 和 ASTM A320 / A320M。
本部分适用的螺母:
a ) 由碳钢或合金钢制造的;
b ) 粗牙螺纹规格:M5≤ D ≤M39,和细牙螺纹规格: M8×1≤ D ≤M39×3;
c ) 符合 ISO 68-1 规定的普通螺纹;
d ) 符合 ISO 261 和 ISO 262 规定的直径与螺距组合;
e ) 规定性能等级和保证载荷;
f ) 规定了薄螺母、标准螺母和高螺母三种螺母型式;
g ) 螺母高度 mmin≥0.45 D;
h ) 外径或对边宽度 Smin≥1.45 D (参见附录 A );
i ) 能与规定性能等级(ISO 898-1)的螺栓、螺钉和螺柱搭配使用。
对热浸镀锌螺母表面处理的技术要求,见 ISO 10684。
本部分未规定以下性能要求:
——有效力矩型锁紧性能(见 ISO 2320 );
——扭矩 - 夹紧力性能(试验方法见 ISO 16047);
——可焊接性;
——耐腐蚀性。
中文版:GB/T 3098.2-2015(修改采用的中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