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对热浸镀锌产品的后处理和保护涂层未做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制件(包括某些铸件)的热浸镀锌层(其他合金元素总含量不超过2%)。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1、连续式热浸镀锌生产的板材、线材、编织物或焊接网。
2、自动化设备热浸镀锌生产的管材和棒材。
3、采用特殊标准的热浸镀锌产品(如紧固件)、有附加要求或有与本标准要求不一致的热浸镀锌产品。
注:某些产品标准可能通过引用本标准或修改本标准部分条款来规定其产品的热浸镀层要求。也可以对产品的镀锌层做出不同规定以满足特定的要求。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一般要求
4.1. 概述
4.2. 热浸镀锌浴
4.3. 需方应提供的资料
5、验收和抽样
6、镀层的要求
6.1. 外观
6.2. 厚度
6.3. 修复
6.4. 附着力
6.5. 验收准则
7、合格证书
附录A(规范性附录)应提供的资料
附录B(规范性附录)安全要求
附录C(资料性附录)热浸镀锌层耐腐蚀性能
附录D(资料性附录)厚度测量
附录E(资料性附录)漏镀及破损面的修复
参考文献